香港法例第6章《破产条例》下的指明格式及香港法例第6章《破产条例》与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下的指明规定
破产管理署署长于2023年12月29日根据香港法例第6章《破产条例》(“破产条例”)第122A条所授予的权力指明由2023年12月29日就破产条例可供使用的指明格式。
破产管理署署长于2023年12月29日分别根据《破产条例》第122B条及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清盘条例”)第2AC条所授予的权力指明由2023年12月29日就《破产条例》及《清盘条例》向破产管理署署长提供有关文件的指明规定。
详情可参考以下网址︰
https://www.oro.gov.hk/sc/compliance/legislation/announcements_notices.html。
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