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起进入破产管理署人士须使用“安心出行” 流动应用程序
根据政府宣布将严格执行进入政府大楼和办公处所前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的要求,由2021年11月1日起,除下文订明的获豁免人士外,所有进入破产管理署处所的人士,必须先使用该应用程序扫描场所的二维码,才会获准放行。
十二岁以下和六十五岁或以上的人士、使用该应用程序有困难的残疾人士,以及因应实际情况而获豁免的个别人士,在进入本署处所时将可获豁免使用该应用程序。获豁免人士均须填写记录表格,以登记其姓名、身分证明文件首四位数字或字母、联络电话,以及到访的日期和时间,并须按本署现场职员要求展示相关身分证明文件,以作核实。本署职员亦会致电核实联络电话。
任何人士如不使用该应用程序以及未能在记录表格上提供所需资料,本署可拒绝该人士进入本署处所。
因应新安排下需时核实个人资料,本署服务的轮候及处理时间可能会延长。本署建议市民预留足够时间前往本署接受服务,以及在进入本署处所时遵从本署现场人员的指示。
网上查册服务于2021年11月起推行新措施
破产管理署提供的个人自愿安排登记册查册服务将推行新规定,以进一步加强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由2021年11月1日起,个人自愿安排登记册的查册者须提供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识别资料,并须确认查册所得资料仅用于登记册订明的目的。查册者亦须确认知悉将所得个人资料用于任何未经许可的目的或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的后果。
消费券计划
政府推出了消费券计划,根据该计划,年满18岁的合资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来港人士均可透过电子或其他方式登记分期领取总额5,000元的电子消费券。消费券计划于七月四日起开始接受登记。任何未获解除破产的破产人,如欲登记消费券计划,可浏览该计划的网站 (https://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以了解有关详情。至于未获 解除破产的破产人获发消费券之后的责任,请参阅该计划的常见问题 (K部) (https://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sc/faqs.html).
破产管理署由二月十八日起恢复正常公共服务 (202KB)
经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新的网上申请服务
由2021年1月25日起,破产管理署经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下列新的网上申请服务:
请点击“电子服务”及选取所需的相关网上服务,以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