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开立/保留破产人储蓄帐户的授权信》(《授权信》)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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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此项网上服务适用于由破产管理署署长担任暂行受托人/受托人的破产个案。案中未获解除破产的破产人可以使用此项网上服务,向破产管理署申请《授权信》。
答:你可以前往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网站,向破产管理署提交网上申请。
答:免费。
答:如你的申请有任何问题,破产管理署的职员会以所提供的电话或电邮与你联络。请确保本署可透过你提供的联络电话/电邮地址与你联络。
如你被要求前来本署赴约,请依预约日期和时间前来破产管理署,并带备所要求的适当文件,以供处理申请。
答:在一般情况下,你会在提交申请当日起计的10个工作天内收到本署职员的电话/电邮通知。
答:如你的破产个案并非由破产管理署署长担任暂行受托人/受托人,请直接联络你的暂行受托/受托人。
答:破产管理署的查询热线是2867 2448。如有任何查询,你可于本署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公众假期除外)致电上述的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