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士可使用此網上服務,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申請《非破產證明書》(《證明書》),以說明在《證明書》發出當天,破產管理署的紀錄中沒有就針對申請人而展開的破產法律程序。
提交申請時,申請人必須提供其稱謂、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
破產管理署將以電郵方式通知申請人申請是否成功。申請獲批後,申請人可從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下載《證明書》。
網上提交申請及下載《證明書》時需要使用「智方便」以認證申請人的身分。由2026年1月16日起,已下載的《證明書》會包含一個二維碼,可供相關人士經「認證易」網站進行認證。「智方便」用戶亦可從個人電子裝置(包括流動電話)上取得《證明書》。
申請費用為港幣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