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提交系统 – 债权人入门网站的常见问题

重要告示 :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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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部 – 一般问题

答:本系统是由破产管理署开发及营运的资讯系统,用作接收各持份者(包括破产人、私营机构从业员及债权人)以电子方式提交的文件。
答:债权人入门网站是供已登记的机构债权人使用的平台,让机构债权人在破产管理署署长担任受托人或清盘人的破产案及强制清盘案中,以电子方式提交债权证明表及证明文件。该网站也是债权人与破产管理署之间的沟通平台。
答:任何定期向破产管理署署长提交债权证明表的机构均有资格在入门网站注册机构帐户(详情请参阅B部)。
答:债权人入门网站专为机构债权人而设,以供他们以简单、直接且有效的方式提交上述债权证明表,特别适合经常成为破产/清盘案债权人的机构使用。入门网站的特点如下:
  1. 须注册帐户;
  2. 支援批量提交多份债权证明表,以及网上追查经本系统提交的债权证明表;
  3. 设有两层批核系统,即拟备人及复核人,以加强监控;
  4. 透过债权人入门网站直接沟通;以及
  5. 支援数码签署,并透过预付帐户提供更多支付方式(详情请参阅E部)。
答:可以。本系统只是为债权人提供一种替代方式,让他们可随时向破产管理署提交文件,并不会取代传统的提交方式。然而,我们鼓励债权人尽可能使用本系统,因为透过本系统向破产管理署提交文件更为方便、高效、免费且环保。
答:可以。本系统只是就提交文件提供一种替代方式。然而,我们鼓励你使用本系统,因为过程更为方便、高效而且可持续保护环境。
答:不可以。本系统只备存透过本系统提交的资料。

B部 – 申请机构帐户

答:不需要。注册帐户是免费的。
答:如需为机构在本系统注册具有系统管理员权限的拟备人帐户或复核人帐户(「第一系统管理员」),合资格申请人须填妥《电子提交系统债权人入门网站用户注册指引》附件A所载的指定申请表格。填妥的申请表格须由获申请人授权的签署人签署,以及盖上申请人的官方印章(如有),并透过以下方式提交至破产管理署:
(a) 电邮(电邮地址:oroadmin@oro.gov.hk);或
(b) 邮递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10楼]。
答: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格及全部所需文件后,破产管理署一般需要至少五个工作天完成审核。
答:申请获批后,获提名的第一系统管理员会收到一封电邮,内有获编配的登入名称和帐户启动连结,以供设定密码。

C部 – 帐户类别及管理

答:本系统设有两种用户帐户:
  1. 拟备人帐户:负责为机构拟备资料及文件。
  2. 复核人帐户:负责审阅拟备人的工作、为文件作数码签署,以及缴付款项。
答:机构必须指定最少一名用户作为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可以建立、管理或停用机构内的其他复核人及拟备人帐户。
答:在破产管理署批准申请后,第一系统管理员便可在本系统为你的机构建立复核人帐户及拟备人帐户。
答:破产管理署预设每间机构可建立最多十(10)个复核人帐户。如机构因运作需要而要求建立更多复核人帐户,应向破产管理署提供理据,以寻求批准建立额外的复核人帐户。
答:破产管理署预设每间机构可建立最多二十(20)个拟备人帐户。如机构因运作需要而要求建立更多拟备人帐户,应向破产管理署提供理据,以寻求批准建立额外的拟备人帐户。

D部 – 帐户管理及密码安全

答:可以。本系统债权人入门网站中的所有个人帐户均可在登录页面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按照订明的密码政策更改自己的密码,并根据所示的步骤重置密码。
答:所有个人帐户用户均可在登录页面按「忘记密码」,并根据所示的步骤重置密码。
答:复核人帐户或拟备人帐户如超过180个历日没有使用,将会被自动暂停。系统管理员可以重新启动被暂停的帐户。
答:你的机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破产管理署有关终止帐户的原因,并提供证明文件。有关通知应发送至oroadmin@oro.gov.hk

E部 – 数码签署

答:债权人入门网站支援个人用户使用「智方便+」,随时使用个人电脑免费为债权证明表进行数码签署[注:「智方便」版本虽提供登录、身分认证、填写表格及个人化通知等功能,但并不具备数码签署功能]。
  1. 入门网站一般亦支援以下主要的认可数码证书(由个人及实体在使用Microsoft Windows的个人电脑上登记):
  2.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个人)
  3.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机构)
  4. Digi-Sign个人ID-Cert类别一、类别八
  5. Digi-Sign个人(远程)ID-Cert类别十二
  6. Digi-Sign机构ID-Cert类别二、类别五及类别九
  7. Digi-Sign机构(远程)ID-Cert类别十五
答:债权人入门网站目前仅支援电脑上的网络浏览器,不支援流动装置上的网络浏览器(详情请参阅G部)。

F部 – 付款

答:在提交债权证明表时,必须缴付订明的费用港币35元,否则该债权证明表将不获接纳。然而,债权少于港币250元或雇员申索工资或薪金的债权证明表则无须缴付该订明费用。
答:你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支付方式:
  1. 预付帐户(如已建立)
  2. 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
  3. JCB / 万事达卡 / VISA
  4. 银联
  5. 缴费灵
答:用户可透过本系统提出要求为预付帐户增值,复核人帐户用户便可批准该要求,并使用下列其中一种支付方式付款:
  1. 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
  2. JCB / 万事达卡 / VISA
  3. 银联
  4. 缴费灵
  5. 支票
  6. 亲身到破产管理署柜台付款(现金、八达通、转数快)

G部 – 系统要求

答:本系统的债权人入门网站仅与电脑相容。电脑系统要求如下:

处理器:双核心(每核心2.0 GHz)
记忆体:8GB
储存空间:10GB可用储存空间

作业系统:Microsoft Windows 10或以上、macOS、Linux
浏览器:Google Chrome、Microsoft Edge、Mozilla Firefox或Safari (macOS)
软件:Adobe Acrobat Reader

HTML版本:HTML5
加密:TLS 1.2
JavaScript:启用
Cookies:启用
中文字支援:香港增补字符集(HKSCS-2016)

H部 – 协助及支援

答:本系统的债权人入门网站全年每日24小时运作,惟定期维修保养和意外故障时及/或因公布的其他情况除外。
答:你可从以下任何途径取得支援:
  1. 浏览破产管理署网站https://www.oro.gov.hk/pdf/sc/electronic_submission_system/creditor/guidelines.pdf查阅《电子提交系统用户注册指引》及电子提交系统用户手册。
  2. 电邮至oroadmin@oro.gov.hk查询。
  3. 致电一般查询热线:2867 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