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開立/保留破產人儲蓄帳戶的授權信》(《授權信》)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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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此項網上服務適用於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暫行受託人/受託人的破產個案。案中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以使用此項網上服務,向破產管理署申請《授權信》。
答:你可以前往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網站,向破產管理署提交網上申請。
答:免費。
答:如你的申請有任何問題,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會以所提供的電話或電郵與你聯絡。請確保本署可透過你提供的聯絡電話/電郵地址與你聯絡。
如你被要求前來本署赴約,請依預約日期和時間前來破產管理署,並帶備所要求的適當文件,以供處理申請。
答:在一般情況下,你會在提交申請當日起計的10個工作天內收到本署職員的電話/電郵通知。
答:如你的破產個案並非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暫行受託人/受託人,請直接聯絡你的暫行受託/受託人。
答:破產管理署的查詢熱線是2867 2448。如有任何查詢,你可於本署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5分,公眾假期除外)致電上述的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