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時間及進一步協助

辦公時間

服務 星期一至五
櫃台服務
(包括公眾查詢服務) (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十樓)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
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45分
繳費處 (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十樓)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服務員接聽熱線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5分
見證服務# (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十樓提供) 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下午2時至4時

市民亦可在辦公時間以外,透過以下方法使用本署的服務:



# 每一節的見證服務時間的名額將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派發:

時段 每個時段派發的名額數目
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下午2時至4時
25
25

* 文件的體積不可超過30厘米(濶) x 8厘米(厚) x 36厘米(長)。
切勿把現金投入寄存辦理箱內。
本署不會發出認收回條。

查詢/投訴

假如你對本署各種服務有任何查詢/投訴,你可循下列途徑與本署聯絡:

電話: (852) 2867 2448
圖文傳真: (852) 3105 1814
親自前往/
書面寄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12樓,破產管理署部門主任秘書
電子郵件: oroadmin@or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