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時間及進一步協助

辦公時間

服務 星期一至五
櫃台服務
(包括公眾查詢服務) (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十樓)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
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45分
繳費處 (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十樓)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服務員接聽熱線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5分
債務人的破產呈請書見證服務# (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十樓提供) 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下午2時至4時

市民亦可在辦公時間以外,透過以下方法使用本署的服務:



# 每一節的債務人破產呈請的見證服務時間的名額將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派發:

時段 每個時段派發的名額數目
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下午2時至4時
25
25

債務人如欲在任何時段使用見證服務,可經網上預約服務預約,或者在該時段開始前或該時段內(視乎是否仍有名額)親身在本署公眾櫃台作登記。
[註:除了債務人破產呈請的見證服務之外,就任何條例規定須在破產管理署署長面前作出、向其出示或交付或送交存檔的誓章,請聯絡個案的負責人員(請按此)以預約及確認時間和地點進行宗教式/非宗教式的宣誓。]

查詢/投訴

假如你對本署各種服務有任何查詢/投訴,你可循下列途徑與本署聯絡:

電話: (852) 2867 2448
圖文傳真: (852) 3105 1814
親自前往/
書面寄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12樓,破產管理署部門主任秘書
電子郵件: oroadmin@oro.gov.hk